服務項目

Service

臺中市獨居老人關懷訪視及電話問安服務計畫


Service List

  • 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A(信義照顧生活館)
  • 信義老人養護中心
  • 信義東勢社區長照機構(日間照顧中心)
  • 信義新社社區長照機構(日間照顧中心)
  • 信義居家長照機構
  • 臺中市政府日間托老服務(長青快樂學堂)-東勢區
  • 臺中市政府日間托老服務(長青快樂學堂)-新社區
  • 老人高風險家庭關懷處遇計畫
  • 臺中市獨居老人關懷訪視及電話問安服務計畫
  • 谷關福音中心
  • 老人及身心障礙者保護個案處遇輔導服務方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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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423013臺中市東勢區中興街41號
  • TEL:04-25872800

主辦單位

財團法人中華基督教福音信義傳道會

補助單位

臺中市政府社會局

服務目的

為確實掌握臺中市獨居長者人口分布、需求及服務使用情形及具效能的福利輸送,建構具全面性、主動性的獨居老人關懷網絡,故針對列冊獨居老人依其需求,提供不同程度之關懷服務。並結合社會資源共同推動,即時協助獨居老人危機事件,啟動網絡通報機制,以即時介入提供協助,強化社區照顧能量,進而落實「在地老化」的理念。

服務區域

依據臺中市社會局劃分區域之辦理,本會服務主責區域為第一區,包含和平區、東勢區、新社區、石岡區、神岡區、潭子區、大雅區。


服務對象

臺中市列冊獨居老人:年滿65歲以上,實際居住臺中市和平區、東勢區、新社區、石岡區、神岡區、潭子區、大雅區,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經評估有服務需求者:

  • (一)有單獨居住之事實。
  • (二)同住家屬缺乏生活自理能力或照顧能力。
  • (三)其他經社會局、各區家庭福利服務中心、各區公所評估需列冊關懷之老人。

服務對象分級

級別 適用對象 服務內容
A級
  1. 身體機能急遽惡化。
  2. 發生重大壓力事件及危機事件,例如:重要他人死亡等。
  3. 有自殺或自傷行為。
  4. 經評估有急迫性具危機性問題需介入處理。
  1. 專職人員應每月關懷訪視及電話問安至少2次。
  2. 依個案狀況進行個案管理、評估需求、問題轉介、連結相關資源,並追蹤服務情形,擔任服務提供單位統一之聯繫窗口。
B級 經評估無急迫性具危機性問題之一般個案,但須社工處遇介入,如:家庭問題、經濟問題、照顧問題等。 B級個案在服務內容上分為B-1級及B-2級,說明如下:
  1. B-1級:未接受居家照顧服務、老人營養餐飲服務或緊急救援服務之個案,專職人員應每月關懷訪視及電話問安至少1次,依個案狀況進行個案管理、評估需求、問題轉介、連結相關資源,並追蹤服務情形,擔任服務提供單位統一之聯繫窗口。
  2. B-2級:已接受居家照顧服務、老人營養餐飲服務或緊急救援服務之個案,專職人員每半年與服務提供單位連繫,了解獨居老人使用服務狀況。
C級
  1. 身心狀態穩定。
  2. 生活自理能力佳。
C級個案在服務內容上分為C-1級及C-2級,說明如下:
  1. C-1級:尚未有志工服務單位之個案,專職人員應每半年關懷訪視、電話問安、通訊軟體或活動參與至少1次,並填寫紀錄。
  2. C-2級:已有志工服務單位之個案,每季與志工單位對比1次名冊,了解志工關懷服務狀況,每年關懷訪視或電話問安至少1次。
D級
  1. 身心狀態穩定。
  2. 生活自理能力佳。
  3. 無接受關懷服務意願。
  1. 提供福利資訊與諮詢每年至少1次。
  2. 結合轄內志工團體(如:愛鄰守護隊)等資源機制關懷訪視。
備註

依實際需要增加關懷訪視或電話問安頻率。

服務內容與流程

  • 列冊關懷
    •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列冊關懷對象
  • 需求評估
    • 新增個案應於12個工作日內完成家訪及評估。
    • A級、B級個案3個工作日內完成家訪及評估。
  • 提供服務
    • 計畫執行
    • A級個案每月兩次訪視及電訪;B1級個案至少每月一次訪視及電訪; B2級、C1級個案至少每半年一次訪視或電訪;C2級個案至少每年一次訪視或電訪。
    • 如遇有緊急事件,則立即處理。並根據實際訪視狀況,調整服務頻率。
  • 資源轉介
    • 資源盤點並運用資源。
    • 評估有需求者,協助轉介相關資源。
    • 追蹤資源使用狀況。
  • 結案評估
    • 無獨居事實者。
    • 入住安置機構達3個月以上者。
    • 聘請外籍看護達6個月以上者。
    • 個案死亡或遷出本市。
    • 多次訪視均未遇。
    • 個案無關懷服務需求且明確拒絕服務。

信義環境

Evangelica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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